
拿过奥运金牌、破过世界纪录,刘翔退役11年后,被一道“二选一”的选择题难住了。他和上海体育局的公开对话方式,公众高度关注。
8月26日,刘翔在微博上发了一张老照片。是2004年雅典奥运会夺冠时佩戴的那块1363号号码布。配了一句话——体育局让我买断或当教练上班,我该怎么办?
从小到大,跨过无数栏架,这会儿卡在了一纸安置的模糊里。这大概是刘翔从没想到的一道“栏”。
当天晚上,上海市体育局回应说:刘翔是功勋体育人,拟依规通过组织安置或自主择业予以妥善安置。
回应很官方,态度很端正。但刘翔好像意难平,他在评论区追问说:“还依规?这是依的哪一条规?10年了想起来安置我了,分广告费的时候怎么不依法依规安置我。”
意难平,夜难寐。接近午夜,刘翔又发了一条长文:“继续搞笑吧,我一直没有离开,并不是我不想走,而是你没让我走,10年了,突然现在要‘安置’我。当教练或买断二选一……没有第三条路给我选。”
一天三度发声,从求助、到质问,再到感慨。刘翔把10年的憋屈一次性倒了出来。
首先让我没预料到一点是,刘翔行文很流畅,很犀利。超出了我对一名运动员文字功底的想象。
好,言归正传。2015年退役,2026年安置。中间隔了11年,相当于一个孩子从小学读到大学毕业的跨度。而刘翔的人事关系就这么悬着——挂靠在上海市体育局团委副书记的岗位上,兼职、不坐班、没有行政级别,典型的“退役不退编、在岗不履职”。这11年里,没人提安置。如今编制清理趋严,“挂名”不再被允许,于是有了这一场迟来的“二选一”。
刘翔说:“并不是我不想走,而是你没让我走。”11年间没人让他走,10年后突然让他选——要么回来当教练,要么拿钱走人。这叫什么?这叫想留的时候不留,想赶的时候不赶。规则的弹性用到了极致。
最让人引发联想的是刘翔的这句追问——“分广告费的时候怎么不依法依规安置我”。
按照当年的分配规则,刘翔的广告费,上海体育局要分走10%到20%。据福布斯统计,仅2003年至2014年,刘翔税前总收入就达约5.35亿元。那些年,人事关系在体制内,广告费分成有章可循。所以刘翔这句话,让不少人也有同样的困惑——整个的时间线,很巧合地体现了一松、一紧,他本人想得更多些,完全可以理解。
体育局的回应里,通篇是“功勋体育人”“妥善安置”,碰巧唯独回避了这个最核心的问题。“妥善”两个字,难让人信服。
当然有人会说:刘翔不缺钱。有“耐克”终身合同保底,年收入大概1400万。而买断能拿多少钱?估计在85万到130万之间。这笔钱对刘翔来说,确实不算什么。
可能他在意的根本不是钱。他在长文里说,当教练也不是不行,“只是我这岁数没有执教经验,突然就要上岗,定是毁他人前途,所以迷茫。买断这词有点古早,不懂。所以也迷茫。”
迷茫,迷茫,迷茫。三次提到迷茫。可想而知,这个43岁的奥运冠军,此时面对的不是人生选择,而是身份认同的悬空——11年了,我到底算什么?是体制内的人,还是体制外的人?是功勋运动员,还是待清理的“空饷”?
确实,让毫无执教经验、脱离体系11年的人仓促执教,是有点资源错配。让早已步入新生活的人仓促买断,是有些被动结算的意味。这时候,这道“二选一”,已经不是选择,更像是把一个本不该出现的问题,扔给了刘翔去选择。这恐怕才是刘翔本人,旁观者,最唏嘘的地方。
一个创造过历史的人,离开的时候应该是体体面面的道别。但现实是,11年前没人提安置,10年后突然摊牌“二选一”。我觉得,规则设置不应该在不用人的时候才刚性。不能用人时松,不用时紧。不能有这种弹性太大的选择性制度出现。
刘翔遭遇呈现给公众的是,体制内功勋运动员安置时,长期存在的一个模糊地带——荣誉挂在墙上,身份悬在半空。
我理解,刘翔把内心中迷茫的呈现给公众,未必是在争什么利益,更像是在争一份体面。是一个为国争过光的人,争一个清清楚楚的身份,争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,争一个体体面面的告别。我觉得,功臣荣誉的兑现,不该只停留在鲜花与掌声的赛场,还应该落在退役后的人生兜底上,权益保障上,职业赋能上。
刘翔说长文中最后一句是:“当断不断必有后患,人生本是断舍离。”
是啊,断舍离之前,有些账得算清楚,有些话得说明白。这不是刘翔一个人的事,是所有为国争过光的人,都该有的一份尊重。
愿所有赛场荣光,都能匹配体面安稳的人生归途。愿每一份为国拼搏的赤诚,都能被温柔以待。
配先查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